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是非常重要的。在耕地面积有限,粮食单产短期内难以大幅提高的情况下,稳定和提高粮食生产的最重要因素是种粮的积极性问题。1983年我国97%的农村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有力的促进了粮食生产,基本解决了一个人口大国的吃饭问题。近几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减免了农民的土地使用税,增加了农业的各项直补,促进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保证了国家粮食的安全。但也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一些问题,表现最突出的是在现有的粮食流通体制下,农民产后余粮的销售问题。这个问题如果不能够得到彻底解决,就会出现粮食“滞销伤农”,就会严重影响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和粮食生产,就不能保证国家粮食产量的稳步提高,就很可能出现粮食的安全问题。
粮食是我国农民的主要经济来源,多数农户靠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耕作,来维持自己的日常生活。他们通过变卖自产的余粮,来换取一些生活的必需品和日常开销及再生产所必需的生产资料。粮食的及时变现,是农户最渴望的事情。可见,提倡农户储粮的想法是积极的,但与我国当前的国情和民意有一定的距离。据对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百户农户调查的结果表明,从粮食收获到来年三月末,储粮损失占产量的15.4%,其中霉变损失占12.3%。霉变损失占产量30%以上的农户占8%;粮食不能及时卖出而影响生活和来年生产资料购置的占46%,粮食自足后不准备种更多粮食的占12%;打算不种地而外出打工的占23%。由此可见,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受到了伤害。因此,农户的粮食不能及时变现,是我国粮食问题的隐患之一。
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和各级政府拿出很大一部分资金对粮食企业进行亏损补贴,国家财政负担较重,但从这些补贴的结构上看,剔除居民口粮的“价差补贴”和粮食收购储存费用的补贴,用于粮食企业的补贴仅占23%左右(局部统计),但它确实保证了粮食安全,也解决了农民的卖粮问题,使农业生产相对稳定和迅速提高,农民只管产不愁销,销有底则产有劲。2004年粮食实行市场化经营以后,取消了对粮食企业的各项补贴,国家拿出比补贴粮食企业时期多几倍甚至十几倍的资金,来增加各级粮食储备和实行农业直补。今后还要继续加大对农业的补贴,其财政负担是可想而知的,足见国家对农业粮食生产和安全的重视程度。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很好的发展农村经济和促进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然而这种单方面补贴,虽然对促进粮食生产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忽视了粮食的流通问题。粮食流通不畅也必然会导致农民卖粮难,粮食变现慢必然挫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而卖粮难问题,在现有的体制下,或全国性、或区域性、或局部性的,都会反反复复的发生,决不能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法来对待。解决农民的卖粮问题,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促进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因此,解决农民卖粮问题与促进农业生产同样重要。笔者就如何解决农户卖粮问题,谈几点想法:
一、解决农户后顾之忧,让种粮农民心里有底。
国家可根据各地区粮食生产的周期不同,提前或适时的在粮食播种前,出台粮食的保底收购价格,使种粮农民心里有底。粮食收获后国家应当及时开展粮食的保底价收购业务,让农户自己来选择粮食卖出的方向和价格。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担负起向社会及时公布粮食市场指导价格的责任,随时公布粮食的市场信息,引导农户面向市场销售粮食。大力推广和扶持“订单农业”,相应扶持一些搞“订单农业”有困难的企业,让它们参与到“订单农业”中来。
二、理顺粮食流通体制,使国有粮食企业真正发挥“主渠道”作用。
粮食流通体制实行市场化经营以来,国有粮食企业在市场中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关键时刻还是要靠它们来担当粮食重任。县、区所属的小型粮食企业,分布在农村各个乡镇,是国家管理粮食直接面对农村,面对农户的“载体”,是粮食流通体制的重要环节。几年来,国家提出“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的要求,却没有变成真正意义上的行动。国有粮食企业生存艰难的情况下,又怎么能够发挥“主渠道作用”呢?解决农村卖粮问题和粮食生产问题,就要从农民和企业两方面来考虑,绝不应该“顾此失彼”、“一边倒”。解决国有粮食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必须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和必要的优惠政策,使企业能够生存,并充满生机和活力,从而真正发挥国有粮食企业的主渠道作用,担负起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责任。粮食企业应当在国家相应扶持的基础上,迎合市场经济下粮食流通的特点,努力开展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如开展粮食的代储代购、粮食的储蓄业务、建立外省市永久的销售基地、与粮食转化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等,使企业达到购得进、储得下、售得出、有赢利的目的,为国家粮食长期安全提供可靠的保证。
三、实行粮食有计划管理,是国家宏观调控的必然。
各级政府应在重视粮食生产的同时,相应提高粮食主管部门的地位。各级粮食管理部门,在确保粮食经营市场化的基础上,应当继续抓好粮食的估产、农民余粮、储存销售等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并结合粮食市场情况,把握好农村粮食生产新动向,做到“未雨绸缪”计划在前,及时解决农户在粮食销售过程中的问题,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以保证国家粮食生产和安全。市场经济并不排斥局部或部门的计划性,粮食实行有计划管理,是在粮食的产量、农业留粮、农户余粮、余粮销售、粮食企业仓储承受能力以及市场供需情况等方面,进行有计划的管理,并将企业经营性粮食的购、销、存和各级储备粮增减、轮出轮入及粮食转化企业的用粮情况,全部纳入整个计划当中,以增强粮食管理部门对粮食流通的可控性和指导的权威性及调控的有力性,以便更好地服务于“三农”。